说到教学工作,就要谈到教学目标。教师在进行教学之前,首先要制定一个目标,即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学生的能力要达到哪些要求。从总的教学大纲来说,国家规定高校的英语教学要以阅读理解为主,培养学生应用型英语学习的能力。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学生首先掌握若干词汇量和若干语法知识。然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学目标却集中在追求考试的通过率和四六级的通过率上,而忽视了对学生的英语能力的培养,影响学生的长期发展。受到应试教育这一大环境的影响,教师在教学时忽视了对学生英语能力的培养,使得在进行英语教学之后,学生背诵了大量的单词,但是却不会用,学生听不懂,也说不出。这种英语教学虽然可以使得学生获得四六级的证书,却不能让学生真正掌握语言的运用技巧,这样根本不能说学会了英语。本末倒置的教学方式将使学生无法真正领会那些比较简单的英文单词组合成语言后的真正含义,英语教学也就沦为形式。
中新11月19日电 两年前造成39人罹难的香港南丫海难事故,两名肇事船长被控误杀案18日正式开审。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控方指出,根据国际海上避撞规则公约,两船相遇而涉及碰撞危险时,两船均须向右转变航向,斥两船长违反基本及重要的避撞守则。图为当时相撞时的场景。(图片来自香港《文汇报》) 2012年10月造成39人死亡的南丫海难,两名肇事船长被控误杀案,昨有一名女陪审员退出,重选一名男陪审员替补后正式开审。控方昨日开案陈词指出,系统能证明两船当时应可以见到对方,若两名船长有保持适当了望,在相撞前一分钟已可见到对方,并有采取措施,即使他们真的看不见对方灯号,亦可观察雷达,如因未能见到对方而撞船,是不可原谅的接口。 控方开案陈词简介撞船事件后,向陪审团派发行内术语词汇表,又讲解海上避撞规则,指出若两名船长有保持适当了望,在相撞前一分钟已可见到对方,惟两人的行为在明显的潜在危机下是根本及危险的违规。 控方陈词指两船相撞前一分钟为关键时刻,有证人见到南丫IV号及海泰号分别已亮起右灯及左灯显示转向,系统亦能证明两船当时应可以见到对方,两船长有采取措施。 控方又指根据国际海上避撞规则公约,两船相遇而涉及碰撞危险时,两船均须向右转变航向。南丫IV号虽有转右,但转向幅度不足及太迟。而海泰号当时正以南丫IV号双倍速度航行,没减速之余更将航向稍稍转左,绝非计算上的错误,斥两船长违反基本及重要的避撞守则。 :
高中英语教学中如何实施激励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