疱疹性咽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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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一年的控诉青岛农医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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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后,青岛市各大论坛出现了下面这则网帖,《医院儿科医生不负责患儿未及时治疗死亡》,从发帖时间看,网帖发布人是在清明节当天在青岛某大型网站的爆料板块发布,并迅速被转载。(但在早知道菌发稿前,多个社区的网帖已经无法正常浏览,在被删除前,部分网帖已经有近八千阅读量。)

我们是患者赵孔翔的父母赵发豪、刘小翠。1.年4月6日下午5点左右,患者赵孔翔发烧,医院儿科就诊。经某男医生诊断,抽血化验,诊断为疱疹性咽峡炎,开了口服液及喷剂、点滴、退烧针等二天药物。6日当天输液,医生让回家观察。2.年4月6日晚间11点左右,患者赵孔翔发烧反复,医院儿科就诊,发现值班某医生正在睡觉,叫醒,某医生只看病历,不观察患者症状,就开退烧栓,且不在病历上记载,医院用药,让回家观察。3.年4月7日早晨8点左右,医院儿科,某女医生诊断,告诉医生患者发烧、呕吐三次,吐白色泡沫痰,某女医生在原输液药物上增加了止吐药物,让继续输液,输液期间患者赵孔翔出现发抖、抽搐,咨询某女医生,没有重视。输完后,让回家观察。4.年4月7日下午2点左右,患者发烧反复,医院儿科,咨询女医生,告诉医生上午输液、发烧,手上有斑点出现,女医生观察,并没有太大反应,只是让用已开的退烧药,口服加外用,在输液大厅观察,到下午4点半左右,女医生快下班,找女医生,咨询晚上如果发烧严重怎么办,是否需要住院,没得到明确回复,只是让观察。5.年4月7日下午6点左右,女医生下班,找晚上值班男医生,男医生观察患者情况,明确说是典型手足口病,告知医生患者抽搐等系列病情,但医生只是开了退烧贴,并且说孩子发烧反复,抽搐是手足口病正常表现,不必太过担心。回家观察。晚上一夜未眠,给患者交替使用口服、外用退烧药,发烧反复。6.年4月8日早晨,医院儿科,找到一女医生,经观察,得出结论,孩子在本院治不了,医院。问为什么不在本院住院,医院没有治疗手足口病隔离房间。请医生安排救护车,医生回答自己打出租去得了,没给要救护车。7.年4月8日上午,打出租车医院,经诊断为手足口病,危重症,心肺衰竭期,EV71感染等。由于青岛市医院医疗活动中存在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医院核心制度,造成了本不应有、本可避免的医疗事故。初期诊断失误,没有诊断为手足口病,没有按照手足口病的诊断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没有根据患者赵孔翔病情的变化采取相应对症治疗、护理方案,没有及时安排住院,没有及早、如实告知患者亲属缺乏治疗手足口病的条件,没有尊重患者亲属的知情权、选择权,没有充分尊重、关心患者切身利益,没有把患者赵孔翔利益放在第一位,导致患者赵孔翔病情延误治疗、不当诊治,从初期轻微病情发展到危重症期,给孩子造成了难以治愈的永久性伤害、伤残,导致患者赵孔翔医院后虽经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全力抢救,仍不能恢复健康,仍不能挽救生命。因此,青岛市医院医疗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具有违法性,青岛市医院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侵权赔偿责任。根据青岛市医学会的鉴定,被告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最高等级),对患者赵孔翔的死亡应承担次要责任。岛市医院是医院、山东省十佳卫生医疗安全单位,知名度高,规模大,实力雄厚,社会责任承担能力强,经济赔偿能力强。我儿是一个年幼的生命,一个可爱的宝宝,一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健康成长、拥有花样年华的幼童,作为怀胎十月、痛苦分娩、辛勤哺育的母亲,作为精心照料、呵护有加、充满期待的父亲,作为一个原本充满幸福、快乐、温馨的家庭,因为青岛市医院的过错、责任而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永久的身体伤害,因为青岛市医院的不负责任而造成了难以估量、无法补救的严重伤痛,造成极其沉重的打击,家庭境况举步维艰,幸福生活支离破碎。时隔三百多天,我们全家仍然无法正常工作、生活、交友,时常想到孩子,时常噩梦缠绕,时常以泪洗面。请相关部门为我们这个可怜的农村家庭主持公道!

留言人:赵发豪

留言时间:-4-:24:05

从网帖来看,婴儿的父母是事隔一年后,将事件发布到网上,由于没有联系方式,早知道菌无法联系到他们,婴儿离开已经一年,希望他们能够振作,走出丧子之痛,也希望悲剧不会再上演。目前,医院对此事件的回应。看起来,事主对赔偿应该有一定要求,希望事情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为这个小生命点一根蜡烛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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